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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大朗镇土地收购储备办公室的委托,对大朗镇土壤污染识别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说明 |
A包 | 大朗镇南方光源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
B包 | 大朗镇科普服务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
C包 | 大朗镇蔡边村八角坟地块污染识别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蔡边村大埔地块污染识别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富民二园片B14-01、B14-02地块污染识别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黄洋片02-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长盛片A04-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
D包 | 大朗镇松佛片B06-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长盛片G0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水蔡片SC10-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子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具有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东莞市大朗镇土地收购储备办公室 地址: 东莞市大朗镇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
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 ******
附件:
一、招标文件:
二、公告附件: